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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现首家村镇银行
更新时间:2008-5-7 14:11:31   点击次数:  作者:佚名
 一家全新的、专为农民、农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在浙江宣告成立。4月30日,浙江省首家村镇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在长兴召开创立大会。随着村镇银行的设立,当地广大农民有望像城市人一样,在ATM机取款,在网点购买保险,国债以及申领银行卡,全面享受银行的贴身服务。
 
  省内首家村镇银行宣告成立
 
  4月30日,由杭州联合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在长兴召开创立大会,宣告成立。这是浙江省的首家村镇银行。

  成立短短3年的杭州联合银行,继2006年引入国外战略合作伙伴成为国内首家引进外资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后,再次以具有历史意义的举措引起业内的注目。 

  据悉,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将是一家为长兴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该行于2008年4月11日获浙江银监局批复同意筹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

  其中杭州联合银行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40%,为第一大股东;浙江长兴农村合作银行、浙江诚信投资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共同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60%。 村镇银行正式开业后,各股东将按出资额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创立大会后,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将紧锣密鼓进行开业准备,不久之后将在长兴镇陵南路1号挂牌开业。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杭州联合银行,将主动承担起作为主发起人的责任与义务,从业务与产品、科技支撑、人员培训、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协助与支持。
 
  村镇银行将专为农民服务
 
  去年,村镇银行首次被提出并在部分省市试点,浙江是村镇银行的第二批试点省份。据了解,村镇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比起一般的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门槛降了很多。根据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目前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摘自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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