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交规五一实施 遇黄灯不能通行
明日起,遇到黄灯未过停止线的不能再通行了。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上述现象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黄灯亮时,已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对未过停止线的车辆是否可以通行未作禁止性规定,导致对冲黄灯违法行为的处罚存在争议。此次新条例补充规定,车辆遇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未过停止线的不准通行。据市交警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市由于闯黄灯造成的事故远远多于闯红灯的。因此,新《条例》实施后,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我市的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次数。 此外,新《条例》还明确提出要对电动车实施“流量控制”,并明确规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单位或个人,由工商、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责进行相应的处罚,从源头上阻止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流入,从根本上保护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改动、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规定驾驶电动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时速。